本帖最后由 已子 于 2014-7-30 11:07 编辑
本不想再费口舌,对像黄老怪之类的人多说什么,因为,正如人们常说的:和你这样的人说话,简直就是降低了自己的人格! 为什么? 因为,黄老怪之类人没有眼睛,没有头脑,,没有良心,没有人性,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法制意识、、、、、、、 一、 没有眼睛,没大脑 没眼睛,他看不到小布点出生在一个双亲吸毒的家庭,生来就没有正常的父母家庭之爱,当吸毒的爹妈戒毒和劳教时,这个小娃连吃饭都成问题,、、、、、、他受了多少苦,对他幼小的心灵有多大的伤害?而那些法定要负责的组织也没有给这个小娃任何关爱,让他流落街头,与坏人为伍,才导致他成为这样人。 十三年来,这个少年过的什么日子,黄老怪之类人是没有理解力理解的。——因为,黄老怪之类人没人性!有人性,就会设身处地,就会置换位置,就会理解另一方的感受! 二,无知装大材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一个未成年人给出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法律五个方面的层层保护,当一个未成年人缺失家庭保护的情况下,我们的学校、社会,司法,法律有责任保护好他的成长,不让他走向邪道,害了自己,害了社会。 小不点这种缺失家庭关爱和保护的孩子,我们陆良的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妇联,警察等等对这个孩子一无所为,所以,他才变成这个样子! 我发帖子就是呼吁这些组织以小不点为鉴能确实负起责任,不要让陆良再出小不点这样的孩子。另一方,希望他们能出面为小不点的未来想想,给他一个成长必须的基本条件! 三、狠毒如纳綷 不要给任何人定性,不要说是一个未成年人了! 陆良人有句话:宁欺老杂种,甭欺鼻那桶。也就是说一个小娃娃的未来不可估量,不要轻视任何人。 不要说一个从法律上都承认的不懂事少年,就算一个成年人,犯了法犯了错,还要给他有改正的机会,当他犯了错时,都不会说一棍子打死,“直接灭了”,一个人从好变坏的例子很多很多,一个人从坏变好的例子也很多很多,如果一个人不是到死了,盖棺论定的那一天,任何人也没有权力与能力去定性一个人是好是坏。 那些少年时不怎么样,后来却成大器,成大事业的人多了去了! 那些开始满身光环的人最后走入监狱的也更多更多! 这点我不想再费话,希望黄老怪之类有点常识与理解力!
1.知道在别的国家怎么样处理这种坏孩子?都是莫名其妙死了! 2.哀其不幸,咎由自取,死了活 3.此处省略陆良县骂约“一万五千八百五十五字”,看完视频,就两个字“该死”。 4.看完视频报道,真心觉得小不点该死。 5.这不是小不点凶残的理由,他自己和同伙说的,因为不是成年人,国家对他们无法处理,因此有恃无恐,这些人渣就该死。 6.所以他应该早死早超生 7. 这样的人我从来不抱任何他改好的希望,对于这样的人,一般都是让他去死,农夫与蛇的寓言告诉我们,这种坏孩子无可救药,当年,一个个十二岁左右的越南民兵有多凶残你知道吗?当初,我们不杀越南妇女儿童,就是出于仁慈,结果,我们的战友在他们(她们)的枪口下一批批倒下,之后,对于这些毒蛇们,看见就直接射杀,没有任何仁慈可以说。 —— 这就是这个所谓的“沧海桑田”黄老怪,亦正亦邪,在我的三个帖子下的回复,看了上面的这些,我基本上就不想对这种人开口了,无论你穿多少种外套,也遮不住你的野蛮与残忍,无知与肤浅!!!!! 可叹你出生晚了,不然可以和那个杀人狂魔希特勒比一比,至少可以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当总管! 因为就算小不点到了受法律制裁的年龄了,他死与不死是要法律说了算。——以法办事!——不是你等蛮夫所能决定的。 你连一丁点法制意识都没有的! 或者你就是一个渺视法律的狂人! 那么,你连那个十三岁的少年都不如了! 甚至,叫嚣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改了,把那个法定年龄由你来定呢! 而你这一切可笑的狂想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把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小不点干掉! “沧海桑田”,古人云:历尽艰辛好做人。世事经多蜀道平。在这个论坛如你我这样大年龄的人很少,算是有经历,阅世事多的人了,可惜,你经历了沧海桑田,你却只成就了一颗坚硬残忍毫无侧隐的心! 你的没法律常识,没法治意识还有另外的证明: 沧海桑田:把小不点过继给楼主做儿子,您去拯救关爱怎么样?民政局的手续我负责帮你办理。 你知道要把一个有父母亲家人的小孩过继给他人,也就是说让他人收养,需要什么法定条件么???? 是像你这样拍拍胸脯,凭空想像,满口黄腔就做得到的吗? 教你明早去民政局问一下,或者百度一下,如果这些都不会,你还要说可以把小不点过继给我做儿子,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是陆良的黑老大,有常人不知的黑道可走。——那么,你和小不点有什么本质区别么?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有良心的陆良人拯救这个少年,他到了你这个年龄时,你在他面前怕DIAO都算不得一个! 你的这种没有法律常识的无知却得到一帮蠢货的附合,我真是大牙都笑掉了! 另外,如果这个社会上的那一个人倡导什么他就得把这一切承担掉,把这一切的责任推给他,这是不是一种可笑的无赖泼皮的作为啊???? 比如,黄老怪,你说丑陋的陆良人时,是不是要把改变整个陆良人的大任承担掉呢? 诚然,我不是那种只会动动口唱唱高调的人,我进陆良论坛,是因为初进时看到这里在帮那个见义勇为者刘克强,我为之感动,也打了五百无钱。另一回是那个马街的大车司机为救上学学生出车祸,我打了一千给他的妻子! 那些无病呻吟的狗屁帖子我很少顶了,但看到这里的每一个正能量的帖子我一定会顶! 平时的生活中我也会尽力做一些好事善事。街上看到那些残疾老病我最少十元一次。有时也会到乐施会去做一点。每天做微公益慈善点击、、、、、 像小不点这样的少年,我真的把不得了带到身边来,影响教育他,使他变为个好少年,以后成个有用之材! 只是我出门在处,身不由已,我对这样的少年没有丝毫的嫌恶放弃的心态,我可怜他,同情他的遭遇,所以希望在陆良生活的陆良人——各级负有责任义务的组织能帮帮这个少年,——其实帮他就是帮我们自己,因为,如果任由他这样下去,在陆良的这块地面上有这样的一个人物,等他长成后,邪道上走更远时,会违害多少人?让人想想都怕!——因为我还有家人亲朋在陆良生活! 因为,保护他,改变他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连这个最浅显的道理都看不清的陆良人啊,我实在没得耐心再说什么了! 在这个充斥着肤浅与狂躁的论坛,很多人连看懂帖子的能力都没有,却敢在帖子下大发狂言,连对帖子的理解力都没有却敢信口开河! 关于小布点的三个帖子都不是刻意而作,第一个帖子是看完整个视频后突然觉得里面好像少了一点什么?——稍想想,知道是少了对这个少年以后怎么办的关心! 视频说到了他的恶,宣染了他的恶,也说到了形成的原因,但只把责任推给家庭,明明知道那样的家庭是不可能对一个少年的成长起好的作用的,但没有问相关组织与社会的责任! 比如说学校,比如说把他抓了放放了抓的公安,难道他们不能为这个少年做点什么吗? 却只做了个罪恶的定性就走开了! 第二个帖子,是看到第一个帖子的那些回帖和视频中他公公、警察、与彭力爹的说法,两相汇合,突然发现大家对小不点完全没有一丁点的侧隐与关怀之心,都是一种要把小不点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心态!真让人胆寒!——写这个帖子多少让人伤感!——我们的看客没有人知道一个个体的好坏与社会的关系,没有人把注意力放在唤醒社会力量挽救这个少年的身上,而是仍记着视频中他杀人抢劫的镜头恨恨不已,——我从没有为他的罪恶辩解过,我要说的是他已然这样,难道我们还要把他向邪道推得更远么????——而以黄老怪为代表的看客们就是要这样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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