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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对亦正亦邪、黄老怪、沧海桑田之类无良的看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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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23: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已子 于 2014-7-30 11:07 编辑

  本不想再费口舌,对像黄老怪之类的人多说什么,因为,正如人们常说的:和你这样的人说话,简直就是降低了自己的人格!
  为什么?
  因为,黄老怪之类人没有眼睛,没有头脑,,没有良心,没有人性,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法制意识、、、、、、、
一、        没有眼睛,没大脑
  没眼睛,他看不到小布点出生在一个双亲吸毒的家庭,生来就没有正常的父母家庭之爱,当吸毒的爹妈戒毒和劳教时,这个小娃连吃饭都成问题,、、、、、、他受了多少苦,对他幼小的心灵有多大的伤害?而那些法定要负责的组织也没有给这个小娃任何关爱,让他流落街头,与坏人为伍,才导致他成为这样人。
  十三年来,这个少年过的什么日子,黄老怪之类人是没有理解力理解的。——因为,黄老怪之类人没人性!有人性,就会设身处地,就会置换位置,就会理解另一方的感受!
二,无知装大材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一个未成年人给出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法律五个方面的层层保护,当一个未成年人缺失家庭保护的情况下,我们的学校、社会,司法,法律有责任保护好他的成长,不让他走向邪道,害了自己,害了社会。
  小不点这种缺失家庭关爱和保护的孩子,我们陆良的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妇联,警察等等对这个孩子一无所为,所以,他才变成这个样子!
  我发帖子就是呼吁这些组织以小不点为鉴能确实负起责任,不要让陆良再出小不点这样的孩子。另一方,希望他们能出面为小不点的未来想想,给他一个成长必须的基本条件!
三、狠毒如纳綷
  不要给任何人定性,不要说是一个未成年人了!
  陆良人有句话:宁欺老杂种,甭欺鼻那桶。也就是说一个小娃娃的未来不可估量,不要轻视任何人。
  不要说一个从法律上都承认的不懂事少年,就算一个成年人,犯了法犯了错,还要给他有改正的机会,当他犯了错时,都不会说一棍子打死,“直接灭了”,一个人从好变坏的例子很多很多,一个人从坏变好的例子也很多很多,如果一个人不是到死了,盖棺论定的那一天,任何人也没有权力与能力去定性一个人是好是坏。
  那些少年时不怎么样,后来却成大器,成大事业的人多了去了!
  那些开始满身光环的人最后走入监狱的也更多更多!
  这点我不想再费话,希望黄老怪之类有点常识与理解力!

黄老怪、沧海桑田
1.知道在别的国家怎么样处理这种坏孩子?都是莫名其妙死了!
2.哀其不幸,咎由自取,死了活
3.此处省略陆良县骂约“一万五千八百五十五字”,看完视频,就两个字“该死”。
4.看完视频报道,真心觉得小不点该死。
5.这不是小不点凶残的理由,他自己和同伙说的,因为不是成年人,国家对他们无法处理,因此有恃无恐,这些人渣就该死。
6.所以他应该早死早超生
7. 这样的人我从来不抱任何他改好的希望,对于这样的人,一般都是让他去死,农夫与蛇的寓言告诉我们,这种坏孩子无可救药,当年,一个个十二岁左右的越南民兵有多凶残你知道吗?当初,我们不杀越南妇女儿童,就是出于仁慈,结果,我们的战友在他们(她们)的枪口下一批批倒下,之后,对于这些毒蛇们,看见就直接射杀,没有任何仁慈可以说。
     —— 这就是这个所谓的“沧海桑田”黄老怪,亦正亦邪,在我的三个帖子下的回复,看了上面的这些,我基本上就不想对这种人开口了,无论你穿多少种外套,也遮不住你的野蛮与残忍,无知与肤浅!!!!!
  可叹你出生晚了,不然可以和那个杀人狂魔希特勒比一比,至少可以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当总管!
  因为就算小不点到了受法律制裁的年龄了,他死与不死是要法律说了算。——以法办事!——不是你等蛮夫所能决定的。
你连一丁点法制意识都没有的!
或者你就是一个渺视法律的狂人!
  那么,你连那个十三岁的少年都不如了!
  甚至,叫嚣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改了,把那个法定年龄由你来定呢!
  而你这一切可笑的狂想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把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小不点干掉!
  “沧海桑田”,古人云:历尽艰辛好做人。世事经多蜀道平。在这个论坛如你我这样大年龄的人很少,算是有经历,阅世事多的人了,可惜,你经历了沧海桑田,你却只成就了一颗坚硬残忍毫无侧隐的心!
  你的没法律常识,没法治意识还有另外的证明:
  沧海桑田把小不点过继给楼主做儿子,您去拯救关爱怎么样?民政局的手续我负责帮你办理。
  你知道要把一个有父母亲家人的小孩过继给他人,也就是说让他人收养,需要什么法定条件么????
是像你这样拍拍胸脯,凭空想像,满口黄腔就做得到的吗?
  教你明早去民政局问一下,或者百度一下,如果这些都不会,你还要说可以把小不点过继给我做儿子,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是陆良的黑老大,有常人不知的黑道可走。——那么,你和小不点有什么本质区别么?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有良心的陆良人拯救这个少年,他到了你这个年龄时,你在他面前怕DIAO都算不得一个!
  你的这种没有法律常识的无知却得到一帮蠢货的附合,我真是大牙都笑掉了!
  另外,如果这个社会上的那一个人倡导什么他就得把这一切承担掉,把这一切的责任推给他,这是不是一种可笑的无赖泼皮的作为啊????
  比如,黄老怪,你说丑陋的陆良人时,是不是要把改变整个陆良人的大任承担掉呢?
  诚然,我不是那种只会动动口唱唱高调的人,我进陆良论坛,是因为初进时看到这里在帮那个见义勇为者刘克强,我为之感动,也打了五百无钱。另一回是那个马街的大车司机为救上学学生出车祸,我打了一千给他的妻子!
  那些无病呻吟的狗屁帖子我很少顶了,但看到这里的每一个正能量的帖子我一定会顶!
  平时的生活中我也会尽力做一些好事善事。街上看到那些残疾老病我最少十元一次。有时也会到乐施会去做一点。每天做微公益慈善点击、、、、、
  像小不点这样的少年,我真的把不得了带到身边来,影响教育他,使他变为个好少年,以后成个有用之材!
只是我出门在处,身不由已,我对这样的少年没有丝毫的嫌恶放弃的心态,我可怜他,同情他的遭遇,所以希望在陆良生活的陆良人——各级负有责任义务的组织能帮帮这个少年,——其实帮他就是帮我们自己,因为,如果任由他这样下去,在陆良的这块地面上有这样的一个人物,等他长成后,邪道上走更远时,会违害多少人?让人想想都怕!——因为我还有家人亲朋在陆良生活!
  因为,保护他,改变他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连这个最浅显的道理都看不清的陆良人啊,我实在没得耐心再说什么了!
  在这个充斥着肤浅与狂躁的论坛,很多人连看懂帖子的能力都没有,却敢在帖子下大发狂言,连对帖子的理解力都没有却敢信口开河!
  关于小布点的三个帖子都不是刻意而作,第一个帖子是看完整个视频后突然觉得里面好像少了一点什么?——稍想想,知道是少了对这个少年以后怎么办的关心!
  视频说到了他的恶,宣染了他的恶,也说到了形成的原因,但只把责任推给家庭,明明知道那样的家庭是不可能对一个少年的成长起好的作用的,但没有问相关组织与社会的责任!
 比如说学校,比如说把他抓了放放了抓的公安,难道他们不能为这个少年做点什么吗?
 却只做了个罪恶的定性就走开了!
    第二个帖子,是看到第一个帖子的那些回帖和视频中他公公、警察、与彭力爹的说法,两相汇合,突然发现大家对小不点完全没有一丁点的侧隐与关怀之心,都是一种要把小不点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心态!真让人胆寒!——写这个帖子多少让人伤感!——我们的看客没有人知道一个个体的好坏与社会的关系,没有人把注意力放在唤醒社会力量挽救这个少年的身上,而是仍记着视频中他杀人抢劫的镜头恨恨不已,——我从没有为他的罪恶辩解过,我要说的是他已然这样,难道我们还要把他向邪道推得更远么????——而以黄老怪为代表的看客们就是要这样推推推!!!!



发表于 2014-7-30 09:45:44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都不能接受,非要别人苟同支持你,这样的心态何谈感化改造小不点?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点评

这是网论最起码的加入心态呢!看来很多人没有这样的准备就直接进入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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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9 23: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已子 于 2014-7-31 08:58 编辑

  第三个帖子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做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我们对任何事件的观点与处理不能违反法律,我过去对这个法不是那么的了解,只知道有这么个法,因为小不点,所以我百度了出来,一看我更知道小不点的现在,与我们的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是他的生存权,他爹妈去劳教戒毒公公不管时,他的吃住问题?

  二是他的受教育权,学校,少先队,妇联、共青团 、、、、、、过问过没有?

  这都是需要社会出面解决的问题,而我们的看客连这个意识没有,只知道个家庭家庭,开口闭口家庭家庭,开口闭口他自己的事,——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是的,像他一样家庭不幸的小孩不一定走他这样的路,可你却不能阻止他走上这条路,何况他已经走上这条路,在没有外力帮助的情况下,你叫这个小孩走回来,有多难啊?

  ——可悲的是,黄老怪之类的陆良人都不想要他走回来,直接就是要灭掉!


  所以,我说黄老怪之类无人性!!!!!

  另外,黄老怪之类人,我与小不点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以你们那种市侩的小人之心如何度量得出君子之腹有多大?!

  
黄老怪你的己子教授,在小不点问题上冒烂做口头英雄格的大作我不会回你半个字的,你那个帖子我想起一次狂笑一次,先不说你那种无论据支持的泼妇骂街的水平烂帖子连边都沾不到,而更是你那换个外套假装亦正亦邪的自己顶自己说是陆论本年度最强悍帖子真正的强帖啊的小人做法让我大牙笑掉了到现在也找不到呢!一般人这种做是可以说他有品行问题的,可你都不配这么说,因为前面说过你之类是无人性的,所以你等这种行径很容易让人理解的!
  当然还让我发笑的还有那些跟在你后面狂呼烂叫的捧脚者,——我只能说:物以类聚,当你是可笑之人时,他们同样也是!
     另外,我想对你说,如果你不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人才,如果你说半句话,我还对你有一分尊重留着,当你说完一句话时,我就只能说,抱歉,哥们,远着点吧!

  现在冷静的想想,在这里发贴是起不到我想像中的作用的,那些相关的组织,该负责的部门,是不会有人到这里来看的,我这些话不过是些屁话罢了!这些屁话只引来更臭的屁话,臭得人只欲快快跑开!

  好在,我是带着我对同类的同情与怜惘之心离开的!

  这是在我在陆论的最后一个帖子了,沉陷在一片无知与浅薄中也真是大无聊,比这让我感关心的事多着呢!

AAAAAAAA

补:
  视频中的三个陆良人,加上论坛里黄老怪之类的叫杀者,恍然让人觉得这是到了中世纪以前的某个野蛮部落,而不是文明的21世纪,国家,最高司法部都对罪大恶极者判死刑要增加复核,慎而又慎,——因为,越文明,越发达,越是尊重,珍惜人的生命权,——因为生命权是最珍贵的,高于一切的,是不可再造的!
  如果说这个十三岁的小娃抢劫杀人罪,就算他到了该承担刑责的年龄,也绝对不至于死,何况,他没有杀死过人!与那些抢金店抢银行抢老人直接动刀的人相差甚远!


  而以黄老怪为首的大陆良的这些自以为正义的叫杀者们,其实你们已经是杀人犯,——因为你们残忍的心,已经杀死了这个少年!而黄老怪呢,是杀了一次又一次!


  过去总为陆良严重的治安问题责难警察不作为,也曾发问于剑兰警官,到今天我才明白,其实自己本末倒置了!
  
  试问难道陆良这么多的盗贼暴徒是警察生产出来的吗?


  不是,是先有盗贼暴徒的。有很多警察照样无大作为的地方盗贼暴徒也没有陆良这么多。


  陆良人是出了名的“滑”,这个“滑”的含义是不会吃亏,而不会吃亏的更深一层就是爱占便宜,爱占便宜的内心深处就是有偷盗之心,——普通百姓的挪田攒地,当权者的贪腐,比比皆是。——这样的一些民众,这样的一块土壤,只会招感出生一些盗贼抢匪的,所谓同气相吸,同业相招,如磁吸铁,自然而然,——是陆良人生出了这么多贼子匪暴,而不是警察造出的!
  (天涯孤鸿,关于这个道理,你问问你师父我说的对不对?)


  这回从对小不点的态度上直接看到了陆良人内心的残暴与冷酷,——非常严重的杀心!这种杀心当然招感抢杀之徒出生,于是,在陆良动不动就开刀杀死杀伤人的事多也不足为怪了!


  ——这些,黄老怪之类是无法理解的!


  真心希望陆良人能去除内在的盗杀之心,改变陆良的气场,让这片土壤多产贤良能人,少出盗贼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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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0: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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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7: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獨酔★嘸珻 发表于 2014-7-30 00:15
忽然觉得,你真成神了

纠正你大神。。是希特勒  不是系特纳  用他来作比方 严重了。。对于您对刘克强 等英雄的支持赞助我们很钦佩你。不过他们是英雄   最起码街上的小偷饿了没钱吃饭 我相信你也不会给他几块钱买完米线! 您对小不点的看法是您自己选择的。。。不过希望您明白 您这个看法是没得多少人会支持你的  你评论又有何意义! 您可以默默的付出 谢谢!请你不要把我举例成反派,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 嫉恶如仇 的日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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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日龙包,我不想被偷被抢被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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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我说的是楼主。。。。点错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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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8: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那个人,不进那扇(公安局)门。为小不点说再多的同情 说再多的好话,也枉然。假如这次放出来还是会重蹈覆辙。大庭广众之下杀人都敢,我就不信在这为他辩解 袒护,能打动他?能感化他?MD现在社会都不原谅他,人民群众更是恨之入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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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9:52:31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论本年度第二强悍帖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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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不管谁发表了什么?只要继续下去,就会渐渐接近本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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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已子 于 2014-7-30 11:30 编辑

据说这是小不点的QQ1850955925 添加时,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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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客们,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孩子么?是个不可能改变的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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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吧中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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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你的某些不敢恭维,但对你这次的善意表示加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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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大话西游里面的一句台词;观音姐姐悟空要吃我只是一个构思,你等他把我吃了,你有凭有据也好治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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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照你这样说的话: 想起大话西游里面的一句台词;观音姐姐悟空要吃我只是一个构思,你等他把我吃了,你有凭有据也好治他的罪。 那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哪天他真正犯下不可饶恕的罪的时候在惩处他,等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3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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