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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陆良的兄弟姐妹们,请你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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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满十四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十八岁以下从轻处罚,这条法律现在不适应,也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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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6: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字体颜色改一下,,看着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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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6: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发现拉着一个就未满14岁,,再抓一个也是未满14岁
哪有那么多少年犯
估计有些杀手级别的恐怕早就满了18岁,,只是朝廷有人么,改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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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6: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海龙王 于 2014-8-1 16:28 编辑

未满14岁的没完成义务教育,是不是政府应该搞一个辍学税???
凡是没完成义务教育,每差一年交一万元辍学税!!!
增加一项少年治安管理费,每抓着一次未满14岁不构成犯罪的,最低1000元罚款,抢劫和杀人酌情增加!!!
如果其家长不来交或没有家长交,,那就管起来,直到有人来交为止!!!
我想能收费,警察或许能积极点!!!!

点评

你发明了“市场监狱”,有才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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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6: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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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6: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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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7: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JB娃娃还不是欺人,总是对那些年龄稍大的女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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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18: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法律存在很大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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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 10: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864725330 发表于 2014-7-31 10:42
这个说的严重了,那万一是你的小娃或是亲朋好友的小娃也卸他手脚个

我在文章中都说了,我也是做父亲的,换做我家小娃或是朋友家的二话不说,直接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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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7-31 21:51
有的人对犯罪分子极尽同情,对受害者却漠不关心,真正的善良应该能分清是非,良性的社会应该能惩恶扬善,滥 ...

古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改者,宰手剁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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