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184号令),陆良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的程序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从事中队执勤的合同制消防员13人,从事大队文职工作的合同制文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愿意投身消防部队,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中队执勤合同制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复退军人持退伍证和有效证件优先考虑。 (三)合同制文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大专以上文化,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word、excel等办公系统,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聘后待遇 经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拟聘人员,30天试用期满后,逐年签定合同。经正式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中队执勤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外加600元/月的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实行逐年递增工资保障机制。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 (三)合同制消防员食宿、执勤服装保障由工作单位负责,并由用工单位购置相关保险。 (四)中队执勤合同制消防员实行每周轮休制;合同制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周末、节假日如无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需填写《陆良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以上均为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6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到县公安消防大队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报名。 (三)未尽事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4-6907610。联系人:张锦益(18183588159)、曹镠(1568760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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