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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SS

[草根爆料] 关于“陆良协警”今天丧葬冲突中让人触目惊心的一幕请政法委的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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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3: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协警,给好,别特警队出来早就扛着盾牌,开着防暴车了,你看看他们的服装,一点也不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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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3: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据可考的,陆良丧葬诟病最迟从清朝就有争论了,浪费奢靡在乾隆时期就有人提出了。可是数百年也没有改下来。民俗问题,大家说说说,可是轮到自己家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是规矩,很难改的。很多年根深蒂固的思想,年青一代你只有妥协。很难改的。并不是政府一纸文件就能变的。应该慢慢来。当然今次这个事件并不是说这个问题。是执法的问题。中国的法律一开始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大家遇到事情是在讲理,而不是在讲法。法律,出台了就要遵守。背景有法律规定,执法过程也有法律规定,都按照规定,那就很简单了。可是具体执行下来有问题,那就在于当事者在讲理,执法者也在讲理,实在不行再讲法,其实还是在讲理。道德跟法律的区别,制定者有问题,执法者有问题,到了最后,能不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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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3: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人就不是公安这块的,公安人家现在衣服都正规,而且特警队现在好像100多人,而且现在公安胆子小,怕不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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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3: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炊事班的敏敏ylm 发表于 2014-9-23 23:17
陆良县出台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的通告》。通告规定:严禁在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上摆放 ...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依法治程序的规定:执法者首先要有合法的执法授权,并有执法程序……如没有这些合法授权和程序,任何一个单位的执法活动都是违法的!因此,按举证程序,现在所说的这些联合部门及综合治理等,他们应该按照法律程序举证自己执法的“正当、合法手续”,否则,他们再正确、再有理,在“合法化”这一点上,他们也是“违法行为”,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一点,国家普法都已近三十多年了,我们的行政部门难道不知道?!做为网友,我们主张事主极力替自己举证的同时,也主张执法部门全程公布自己的执法依据。这样才能推动陆良法治的建设,不能再那样随意乱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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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01:06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9-23 23:57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依法治程序的规定:执法者首先要有合法的执法授权,并有执法程序……如 ...

这种说法是合理合法的。

点评

坚决支持这次网上普法活动的自觉行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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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02:30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9-23 23:57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依法治程序的规定:执法者首先要有合法的执法授权,并有执法程序……如 ...

官民互动起来解决了问题不等于是在全民中开展了一次免费普法教育活动吗?

点评

就是这样,这也才是我论坛的社会良心所在。所以,我们不能支持网上随意无聊争论的漫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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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脚小子 发表于 2014-9-23 22:35
城里殡葬改革,个人倒是觉得应该是要支持的,前几年,遇着白事么浪费就不说啦,哈哈动不动就封街道,特别是炮仗 ...

这个丑习惯是得封掉。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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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25:10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我大农村好!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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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涯孤鸿 于 2014-9-24 01:05 编辑

我说句公道话,事主家违法请举证,所谓的执法一方也请举证执法令,古话就说嘛,〃令行禁止〃嘛。还有就是为什么会有胸前挂编号的人来不知道是锁手铐呢?还是开手铐?着重说说手铐是怎么回事。因为它代表着国法。希望我们生活的城市干干净净,不要像菲律宾一样。人心惶惶的。最后么还得老话重提,做为城市的一员,我们大家还是得提高自身素质,挠民也是一种作贱。必竟城市是个共同空问。我想如果我们大家开始就平心静气,说不定就不会有接下来的全武行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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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0: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9-24 00:43
我说句公道话,事主家违法请举证,所谓的执法一方也请举证执法令,古话就说嘛,〃令行禁止〃嘛。还有就是为 ...

哪里看到肩章了。高手,求指教!

点评

你再好好看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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