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民声关注] 视频:《忏悔录》——不得安宁(陆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9 23: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艾伲 发表于 2014-10-29 17:48
你纯粹就是一个SB,我那句说法院判她错了?——判她死缓是罪有应得!

是你这种无道德底线的人来为一个 ...

站在老人的角度上看,你说的这些很有道理,也值得同情。但佛学是讲因果辩证和“真,善,渡”的,以此为标准,妳是否发现,他们一家子在修为上,都缺乏基本的情商而是一味的互相指责,因而酿成大错至罪而不觉悟……进而造成大悲才是主因!因此,在此我们不能偏于一方以致伤情助战,而是要想办法使他们提高认识解开心结才是正路。因此,我觉得你一个学佛之人而发怒动粗,恐怕已犯了沙弥戒条,很不值呢!对方说话重了点,但他立意也是为这事的好,干吗要因此而动粗不敬呢?学学佛度,将我们的心胸放宽、能容,用“渡人于善”的功夫去引导一个人走向正道不是很好吗?祝妳归戒,回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10: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艾伲 发表于 2014-10-29 17:48
你纯粹就是一个SB,我那句说法院判她错了?——判她死缓是罪有应得!

是你这种无道德底线的人来为一个 ...

你才是大SB。我没说同情她的经历从而埋没她杀人的事实,她判死缓,是为她犯的罪。我只是在说她可怜的事实,尼玛。我就不信,有个人欺负你10多年,天天在你头上窝屎,有一天你的小宇宙不会爆发。你有这么大的善心,慈悲之心?直接不反抗,就把屎吃下去?你能吗?你能天天受辱而不爆发吗?犯错都在一念之间,你他吗,你敢发誓,你这辈子没做过任何犯错的事?你妈妈小时候多说你两句,你心里敢保证没得怨气?你难道真是圣人噶。拽了得个狗,到处咬人。别说你一句,你要回十句,你就是个有极端倾向的人。或许你在网上是这样,现实中又是另外一个狗样吧,你这种人就是有事无事要说事,纯是小百胡早上路中间的登登糕,结果就是被压了满地开花稀啪啪的。纯是有一天要乃蛤蟆鼓着给牛踩,不自量力。老子是犀利哥的粉丝,咋了?犀利哥咋了?你有他的洒脱吗?。你有他帅吗?想想你发火的样子,就猜的出来你是什么逼样,歪逼扩造,浓眉狗眼。像你这种侮辱犀利哥的人。有一天要给你尝尝,亲人对你大打出手,羞辱你,恨你,逼你,给你侮辱了一无是处。你才会认得,被欺负是什么滋味、被欺负的人是如何入魔的过程。恨由心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10: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伲 发表于 2014-10-29 17:48
你纯粹就是一个SB,我那句说法院判她错了?——判她死缓是罪有应得!

是你这种无道德底线的人来为一个 ...

你看看他男人说乃句话:“最大的愿望就是从轻处理,回来挨这点账还掉。”你摸着你的良心说说,你看见这句话而无动于衷吗?我之前说的咋噶?我没说她无罪,我只是在说她可怜的事实。你良心被狗吃了,还说我说话么,咋噶咋噶。你有乃个逼本事么,你不去当文学家,何必一天闲着无聊上网唱反调。老子只有小学文凭,咋噶。老字不见得过了不入你,老子不见的饿死。 像你这种只会张着一张嘴,到处申到哪里就摆逼。人见人很、垃圾。还嘈老子。你是乃颗葱啊,你算的大几BA。憨狗操的。我整你妈妈的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11: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艾伲 发表于 2014-10-29 17:48
你纯粹就是一个SB,我那句说法院判她错了?——判她死缓是罪有应得!

是你这种无道德底线的人来为一个 ...

佛家信仰者,该具备什么,你忘了?佛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点评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这个是禅宗六祖慧能大师的偈子,你有本事把六祖的整本《坛经》看懂再来说这个偈子,否则,只是鹦鹉学舌,不解其意,有何意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31 12:09
看完整个我的和你的回复,本来不想对你多费口舌,但考虑到这个问题不是你我的问题,是一个关于人伦道德和风序良俗的大问题,所以,上来再说几句!——不只说给你听,也更是说给那些和你抱一样观念的人听! 网友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31 10:5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11: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犀利人生 发表于 2014-10-30 10:26
你才是大SB。我没说同情她的经历从而埋没她杀人的事实,她判死缓,是为她犯的罪。我只是在说她可怜的事实 ...

淡定些吧,要是在现实中,争到这个份上估计认不得你们又是乃个拿锄头Kao乃个了,KAo翻掉又要上一次CCAV?我相信大家都是智者,智者不做愚蠢之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14: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艾伲 发表于 2014-10-29 17:48
你纯粹就是一个SB,我那句说法院判她错了?——判她死缓是罪有应得!

是你这种无道德底线的人来为一个 ...

我很想看看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是个女的么,,着了,以后哪个嫁你家么怕要着你吃掉。一个人,不管她有什么身份,要想别人对她好,首先你自已要做出个榜样了。以为是个婆婆就了不起了,也不看看自已儿子都那份样了,有个这么愿意吃苦的在屋守着了就烧高香了,还他妈渣精找事挑衅。心理变态啊。。。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她判了死刑,我也觉得该,因为这样她就解脱了,下辈子好好投胎嫁个好人,他妈这辈子是欠了他家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21: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忏悔录》——不得安宁一视频的播出,在陆良本地及本坛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基本达到影视作者及电视节目的初衰,可喜可贺!但从讨论的热络看,各执一词的终占多数,并都偏执,各说各理,没有不对,同时都忽视了“家务”这个永远难断的情感寄所的复杂性、无理性存在……大家都不明白:情之所贵,是它把人类最珍贵的诚挚和信任,投射给了对方从而减去了“理性”的程序取证过程……但也由于这个减少,使之本来存在的生活矛盾现象日积月累,一旦情变,后果将是反目成仇,直接跑到“敌对”方去考虑对抗而忘了最最重要的“亲情”美好上去,直至产生悲剧!
对于这样悲剧的发生,许多的人不是去从各方的修养、互相理解上来考虑问题,而是用“理性”或“同情”的思维来左右舆情,以证明某方的对错并为其辩护……这样的辩护,逐一咋看都有道理,其实细细分析时,它们又都与该事的前因后果及解决、避免后事的继续本质毫无关系,使问题争来争去无解!
因此,针对本案的对错,我觉得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大家怎样从中汲取教训,在普遍的家庭生活中加以避免,使情的生活继续在情的关系上发展,而不要让它朝着“理”的方向和“舆”的扩散上发狂才是重要的,也才是本视频播出的本意。说句实在话:本案的特殊性,以其过程来看,它无论如何都是个悲剧!老人的死有她直接地原因,不然当村的舆情不会对她不利,也不会有哪么多的村民为打死她的儿媳签名请愿……但她终将是可悲、且可怜的;儿媳的经历,是悲催的。她承担了哪么多的家庭重担和义务,可却得不到一点家庭应有温暖,而是相反受到了家庭封建传统的感情暴力虐待……直到被判了死刑,他的丈夫、儿女,居然想到的是“望得到法律轻判,早点回家以便帮助还债”?说句老实话,她当时的心思是完全的沉浸在亲情的关爱中“被幸福”了!如果是她站在理性的角度上想一想这样的结果,她不决心“去死”才怪呢!?而他的丈夫、姑子和儿女,他们并不想想自己在这其中日常生活中的对错,而是一味的把自身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朝对方的身上去推、去责怪……以社会文明的教化无能看,他们也真是够可怜的了!!而正是这可怜的综合发展,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大家的思考和汲取吗?!
因此,我觉得:哪些站在同情角度上责怪法律“判的太重!”的网友,大可不必责难法官;哪些站在儿媳舆情上替她申冤的同志,不必站在其的角度上为她不平;哪些站在“孝道”上的诤友,也不必站在老太太“为尊”的传统上替她主张;而哪些站在其丈夫、姑子和儿女角度上看问题的人,也不必替他们在这事上的态度评论……关键的:是我们从这个案件上我们自己想到了什么?!应该在今后自己及社会的家庭生活中,主张些什么?!宣传些什么!?并力行些什么?!这才是最、最重要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23: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向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23: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野兽 发表于 2014-10-28 19:41
请换位思考,如果事情的确如里面所说的,如果你站在李的位置,请问你能忍受多久,自己在心里问问自己再说 ...

双方都退一步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30 23: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犀利人生 发表于 2014-10-28 17:57
丈夫在里面居然说了一句,“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够给她从轻处理,给她回来盖这点帐。”唉,我只感觉这个女人, ...

法律有时候怎么不近情理不尊重民意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6 03:31 , Processed in 0.04564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