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网友自发组织上山拣菌、摘杨梅活动
【活动内容】 爬山、捡菌、摘杨梅、钓鱼(可选)、聚餐
【活动日期】 2010年7月10日
【活动天数】 1天
【目标地点】 杨梅山、沙窑洼水库
【餐饮安排】 早餐自理、午饭吃干粮(暂定)、晚饭到小百户吃洋芋闷饭、野生菌
【集合地点】 西华公园北大门门口
【集合时间】 2010年7月10日7:30准时出发,超时不候
【行程安排】 西华公园——小百户——芦山——杨梅山(摘杨梅、捡菌)——沙窑洼水库(可选择钓鱼),基本路线是这样,实际路线可以根据风景及参加人员要求临时调整(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交通方式】自驾拼车前往,有车的伙伴请发扬志愿精神,我们将适当给予车桥费补贴,50元/车
【路程时间】 路况为柏油路和土石路,往返车程60公里,预计2小时。
【报名截止】 2010年7月9日 14:00 r( ]
【活动物资】 我们将统一采购风油精、泻利停、创可帖、花露水、饮用水、大蒜(预防蛇虫)、塑料袋,特殊物品及药品请自带!各位参加活动的朋友自带雨伞、雨衣、登山杖、墨镜、照相器械、望远镜、防晒用品、防寒衣服及零食。
【费用预算】 预计费用50元/人(以实际发生费用AA制)
【注意事项】
1、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有组织纪律观念、奉献精神。尊重发起者的组织、安排,严禁单独活动;
2、敬请穿着便于户外活动的舒适服装,必须穿旅游鞋、运动鞋(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3、活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鼓励拾捡垃圾,提倡环保;
4、请大家诚信报名,也是对组织者的一种尊重。报名不参加活动者,我们将会给予诚信黑名单。
【特此申明】活动为网友个人自愿参加的形式进行组织,对活动产生的意外本网站及发起者和同行者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参加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凡参加者视为已接受、清楚本申明。 附录: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登山为例,网友在登山过程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登山队成员的攀登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某位网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联系电话】
【目前报名】
【活动网址】http://www.luliang.org/thread-9973-1-1.html
【组织人员】bao、 阳光、 人口木、 ada、小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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