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nanchwq
发表于 2014-12-29 16:08:39
{:sad:}{:sad:}{:sad:}{:sad:}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12-29 20:19:43
博爱 发表于 2014-12-29 10:09
是城建局收还是承包给私人收,
这个肯定是承包给私人的,住建局没有那么多人手来管理操作。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12-29 20:31:39
出这个文件的人显然没有法律知识,而且做事不负责,不严谨。电动车,自行车都打主意了,太过火了,电动车和自行车数量太多,完全停在划线区域是不现实的,一个脱离现实的东西执行下去阻力很大,而且执行不长,连执法者本身都会对规则非常痛恨。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4-12-29 23:27:01
我不停收费的。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4-12-29 23:32:26
加快了房地产的崩盘。
zhyong7265
发表于 2014-12-30 08:10:14
为了出行方便买了车,现在出行有车反而不方便了……
曲奇
发表于 2014-12-30 09:19:26
准备走路出行了
朝饔夕飧
发表于 2014-12-30 11:11:17
哈哈陆良停车也收费了,看了下公告只是管收费,不知道在停车位,车被刮擦了或出什么其他的问题赔不赔啊?
咋个整
发表于 2014-12-30 11:59:07
乱收费 公共资源让人民买单 陆良住建局的这个《通告》的法理依据是什么?求解//////?????????????????????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2-30 22:59:11
chenjin 发表于 2014-12-29 08:40
关键是收费可以,但是收了费。费用用来干什么呢?国民党是用来剿匪?你们也能增加警力把陆良治安搞好也行或 ...
我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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