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 发表于 2013-8-12 16:03:54

普通人平常心 发表于 2013-8-5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官的不能有特权,当老百姓么,也不要做刁民。大家相互体谅,不要让人耻笑陆良当官的太软,老百姓太恶。要 ...

我发现你应当去做官,真的,很有才

DDQ 发表于 2013-8-12 20:52:42

普通人平常心 发表于 2013-8-12 0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弱智,痴呆儿。我说的某些人不就是指你和光影的故事这两条野狗吗?!这个都听不出来,还企图拉上陆良的老 ...

你要觉得别人发言是在说你不得么,你屎去嘛,你不仅智商低,自己承认是枪手。还大脑不好自己拉的屎在裆里认不得,哪个狗在前面说什么有些人是在教师和公务员之列,现在不承认说过,折回去翻翻,自己拉的自己舔掉。你是被养大的等着卖的胎盘?还掉价,你以前卖多少,现在觉得掉价了,又卖多少?估计一直都是倒贴货。
我就是险恶了,但也就是个普通人平常心,哪天我看到大街上拆迁办、开发商、社会人员勾结一气,恐吓、威逼的搞非法强拆,我还在一旁摇尾助威,我就请陆良的父老把我一13脚一13脚的唉我13脸蹬烂,然后吃点药早点为人类的标本解剖事业做点贡献,不要钱的哦,可以倒贴。

DDQ 发表于 2013-8-12 21:27:51

光影故事 发表于 2013-8-12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像你这样的畜牲,你爹当年就应该把你射在墙上让苍蝇把你zong掉,或者射在粪坑里让大头蛆把你拱掉,又或者 ...

支持楼主,论坛本来就是各舒己见,论坛不仅要禁止一个人骂人,还要禁止所有人骂人,更要禁止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丑化他人的行为,说话发言要有理有据,最近全县人都在盯着旧城改造这个话题,所以我们说话都请上证据,不要将我听说什么之类的做为发言,我们都要看到事件的真相,请有图片上图片,再不行上实名人肉下,哪家狮子大开口,哪家要几千万、几亿了,哪家要子女变公务员了,打击到底。
你也瞎说,我也乱传,不是越说越气吗,共同努力吧,都是陆良人不要自己伤害自己人。以前瞧不起昆明人,但现在看看昆明人,为了安宁的PX项目,集会、游行抗议,要求政府以民生为本,公开真相,不就是为了同一片蓝天,为了父老相亲能过的更好。他们不知道中石化来昆明建成西南最大的炼化项目建成后能为当地带来多少征地补偿,多少GDP,多少财政税收?
望我们各位共勉。

DDQ 发表于 2013-8-12 21:43:16

光影故事 发表于 2013-8-12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像你这样的畜牲,你爹当年就应该把你射在墙上让苍蝇把你zong掉,或者射在粪坑里让大头蛆把你拱掉,又或者 ...

光阴故事骂人骂的直白了点,创意低俗了点,但出发点还是好的,维护民生,争取民权。请多向周树人学习,痛打落水的犬,少用脏字,记得改正。
也请风云楼主统一要求,不失楼主立场和权威

上天入地 发表于 2013-8-14 13:22:23

普通人平常心 发表于 2013-8-9 0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是土匪,谁是无赖,明眼人一看便知。你老人家老眼昏花、精神错乱么就别像疯狗一样乱叫瞎咬。什么是人权 ...

连我这无辜人也要咬???我也是支持改造的,但我更反对强拆,为什么会存在“钉子户”,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讨价还价呢,为什么政府会允许讨价还价的事存在呢,其中是否公平公开公正呢?你既然能跟别人家讨价还价,“钉子户”肯定也要讨价还价了。
我觉得要治人,应该先治己,不能服人,为什么要求人服自己呢?强制能让人心服吗???
先申明一下,这个“拆迁”工程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潇雨轻吻 发表于 2013-8-14 14:54:16

不予置评。无语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13-8-14 16:05:31

哎!到头来苦的还是老百姓啊,羊毛取在羊身上啊!

chaiqian789 发表于 2013-8-14 16:43:02

99%的赞成票也不能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一旦纠纷发生,一边倒的地方权责部门,已然熟练掌握“99%对1%的拆迁”的应对思路,通过选择性执法,以及背后的推波助澜,放任(甚至助推)某些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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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成曾公布照片表抗拆迁决心
民意不是挡箭牌

陈宝成的土地维权,已经历时多年,但仅局限于私人微博范畴,并未借助其职务平台的便利。今年7月,山东当地媒体大众网抛出长篇报道和多篇评论,指称“个别户要价远超标准”,并表示该村“占全村99%的旧城改造上楼户中的九成”投票同意对8家拒拆户“强制执行”。然而,大多数投票同意,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对少数住户的宅基地进行所谓“强制执行”?

当地政府不断在强调,拆迁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甚至当地媒体也刊发文章,试图证明“陈宝成等人的维权是拖了当地发展的后腿”。当地却一直在回避最核心的问题,即这次拆迁缺少最基本的程序正义,民意不是挡箭牌,而且这样利用民意是完全错误的。

投票不能剥夺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在一个共同体内,哪怕是多数人甚至绝大多数人都赞成,也不得剥夺任何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生命权、财产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这是现代宪政民主社会的基本要义。明白了这一点,便不难理解为什么村民们通过投票表决要求强拆维权者房屋不合适了。

涉及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处理,不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应遵循法治原则。就是说,不能用多数人投票,剥夺少数或者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的基本权利,而应严格依法办事。因此,即使99%的人同意搬迁,也不能强制其他不同意人的搬迁;也不能由于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一个补偿标准,就强制其余三分之一的人强制接受这个标准。

无论如何,村民们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要求强拆维权者都是不适当的,因为投票表决的方式不适合用在决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上。比如,人们不可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剥夺一个人的电脑,不可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拆迁一个人的房屋,不可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禁止一个人在某天开车等。

投票有界限和范围,滥用就成了“多数人的暴力”

对于许多未曾尝试过但极度渴望民主的中国人来说,“民主”就是“投票”,或者将民主的核心等同于投票,并倾向于在各种事务的决策中适用投票,而不论其是否合适。实际上,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民主,比投票要复杂和丰富得多,本身即包含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护。这种保护的制度架构及其理念通常被理论家们称之为“宪政”,目的之一就是限制多数决和公共选择的适用范围,以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一般而言,投票只适用于严格意义上的(政治性)公共事务,比如选举村长、议员以及进行立法等,而不适用于针对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决定,也不适用于某些职业人士(比如法官和大学校长)的遴选。比如,苏格拉底之死,死于雅典公民的投票表决。

程序缺失、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个是陆良拆迁问题的根源!

asd53533810 发表于 2013-8-15 16:51:43

拆迁,政府打捞一笔,笨死了,老百姓的物价又高了,喜欢老城风格

大黄蜂 发表于 2013-8-16 20:44:34

如果都是一视同仁,我相信不会怎么难,难就难在上层吃完了,下面的吃苦啊!整个陆良县是否都是合理啊!我看未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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