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6-4-29 22:57:28
走法律途径,这个应该是刑事案件。
山水一角
发表于 2016-4-29 23:02:16
剑兰 发表于 2016-4-29 16:03
说的极是,检察院、法院会依律追处。在判决出来前网上求舆论支持确实不合法律要求!
意思是舆论不可申张正义吗!许多事没有舆论会处理吗!法律之剑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还少吗?人民监督法律是合情合理的事!
祝福您平安和谐
发表于 2016-4-30 07:58:46
人已经抓了,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再说{:qinqin:}
梦回朝阳
发表于 2016-4-30 08:14:33
这个企业听说过,老板口碑好像还不错,招了很多残疾人在厂里上班
足行天下
发表于 2016-4-30 09:24:55
正义一定要得到申张!!!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6-4-30 12:28:08
我觉得,人家兄弟惨死,几位能不要这么没人情味的在这里讨论什么别发网上,什么舆论正义之类吗?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6-4-30 12:54:55
对死者深表惋惜。
蒓 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1:32
我敢说这杀人的不出两年就会重新出现在社会上!
蒓 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6:40
剑兰 发表于 2016-4-29 16:03
说的极是,检察院、法院会依律追处。在判决出来前网上求舆论支持确实不合法律要求!
说一句闲话,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其他人
这人你知道吗?
我只想说“呵呵”
蒓 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8:19
山水一角 发表于 2016-4-29 23:02
意思是舆论不可申张正义吗!许多事没有舆论会处理吗!法律之剑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还少吗?人民监督法律是 ...
这个人可以侧面打听一下,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