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ma
发表于 2016-5-2 17:59:09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6-4-30 12:28
我觉得,人家兄弟惨死,几位能不要这么没人情味的在这里讨论什么别发网上,什么舆论正义之类吗?
引用楼上的话“网上是舆论场,它必须有利于社会,而不能是垃圾场,什么都往里面倒。”
tianma
发表于 2016-5-2 18:05:47
(“其隔壁超越广告企业法人王红全打电话给满东平,就旁边査进雄家栽电杆的事进行干涉,满东平就把电话挂断。”就旁边査进雄家栽电杆的事进行干涉,满东平就把电话挂断),,,,呵呵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5-3 13:59:25
依法办案,严惩罪犯,是公安机关的天职。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5-3 14:05:07
相信公安机关会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答符,案件真像是需要用事实说话的,不是单凭某一方说了应算啊,希望楼主还是要冷静对待,行为过急会让自已也触犯法律的,慎重、慎重。
剑兰
发表于 2016-5-3 15:32:25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5-3 15:55 编辑
山水一角 发表于 2016-4-29 23:02
意思是舆论不可申张正义吗!许多事没有舆论会处理吗!法律之剑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还少吗?人民监督法律是 ...
关键是议论什么支持什么?谁先发议论就支持谁吗?要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又支持谁?假如一件事过几天又有人出来发同一件事情,而事件经过并不是像元发帖的一样,你又支持谁?你还支持原帖吗?
剑兰
发表于 2016-5-3 15:40:22
蒓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1
我敢说这杀人的不出两年就会重新出现在社会上!
要是演小品的就会说鼓掌,法律对你只会说,NO,你错了,法律重证据重事实重刑法!你猜,为什么!因为法律不是哪家的,法律更不是儿戏。
剑兰
发表于 2016-5-3 15:41:07
蒓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6
说一句闲话,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其他人
这人你知道吗?
我只想说“呵呵”
你说的这人你知道吗?我只是说哈哈
剑兰
发表于 2016-5-3 15:42:31
蒓白 发表于 2016-4-30 14:26
说一句闲话,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其他人
这人你知道吗?
我只想说“呵呵”
因此,不要管他是谁,只要知道事实真相,作为网民客观公正议论即可。
遇见请微笑
发表于 2016-5-3 21:07:48
事情已经发生,请楼主节哀,公安机关对事情进行调查后移交法院,最终有法院根据法律进行审判的。
遇见请微笑
发表于 2016-5-3 21:16:39
这样的事情肯定也有一定原因在里面的,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去就打吧,案件别家警察在调查之中,案件也不好得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