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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兰

[民声关注] 陆良公安局破获一起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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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1: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陆良公安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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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怪也是当年的红卫兵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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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能乱说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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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2: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披露信息,化解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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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4:00:39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道不准确…嫌疑犯明明是个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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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请出示你的理由,关键是证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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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4: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都不太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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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7: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留一线  日后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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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9 17: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y随h想x』 发表于 2015-3-9 14:00
报道不准确…嫌疑犯明明是个小偷…

朋友,请出示你的理由,关键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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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听来的不一定就是真的,老头不是哪个村里的,他是某运输单位退休的,有68岁了。你的帖子只有自己才删的掉,还有就是版主删的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1 16:33
可能你是真的,我也是听老人村里这么说的,所以有吴实在抱歉,听他们村里人说是那样,因为事发两天都没人发消息,我为老头不平,所以才这么说的,原来是这样实在不好意思,请问怎么删帖我删了吧!或者你帮我删!  发表于 2015-3-10 16:45
请永远记住一句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道听途说信不得,虚假信息被转发超过一定数量是要被追刑责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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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9 17: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兰 发表于 2015-3-9 17:38
朋友,请出示你的理由,关键是证据

请永远记住一句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道听途说信不得,虚假信息被转发超过一定数量是要被追刑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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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咧,活咧,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以讹传讹,害人害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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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8: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兰 发表于 2015-3-9 17:50
请永远记住一句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道听途说信不得,虚假信息被转发超过一定数量是要被追刑责的 ...

活咧,活咧,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以讹传讹,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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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18: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哥,太淡定了吗,看着别抓人,还在爬着碗里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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