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2 08:38:58

梦回朝阳 发表于 2015-6-12 08:15
支持你的观点

{:5_205:}{:5_205:}

jinyintong 发表于 2015-6-12 08:46:08

律师函中的那家医院,早干嘛去了?睡觉?还是。。。。。。

乡巴佬 发表于 2015-6-12 08:47:28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1 21:17
欢迎这样的官司大战:看来,《陆良论坛》和“培芳医院”要出名了!原因很简单:做为一自由媒体,任意公民都 ...

说得好

独孤求醉 发表于 2015-6-12 08:48:33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1 21:17
欢迎这样的官司大战:看来,《陆良论坛》和“培芳医院”要出名了!原因很简单:做为一自由媒体,任意公民都 ...

支持曾老师!!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2 08:56:46

乡巴佬 发表于 2015-6-12 08:47
说得好

{: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2 08:57:15

独孤求醉 发表于 2015-6-12 08:48
支持曾老师!!

{:5_205:}{:5_205:}

独孤求醉 发表于 2015-6-12 08:59:22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2 08:57


{:2:}{: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2 09:25:59

独孤求醉 发表于 2015-6-12 08:59


{:qinqin:}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5-6-12 09:50:05

这也叫“律师函”?第一、不是正式文本。一无委托函或者当事人委托书,二无律师事务所公章,三无文件号,是不是该“律师”从执业到只现在办理了这一件“案子”;第二、是不是真律师有待查证。因为“函”中一没有“律师”的执业证号,二没有用真实姓名或者不敢用真实姓名!因此,建议“论坛”向相关部门举报!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5-6-12 09:54:53

大家把这个“律师”顶出来,看看是个什么水平的“律师”!他水平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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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律师函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