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7-1-4 08:03:54

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苦逼男福音啊!!

河南某县出台彩礼指导标准:总数不得高于6万元
现在结婚彩礼越来越高!!
某县直接规定彩礼不得超过6万元!!
史上最贴心的规定!!

疯狂的小石头王 发表于 2017-1-4 10:19:31

关键是老百姓肯不肯执行啊

式邪 发表于 2017-1-4 12:21:44

规定了等于没有规定,无法落实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1-4 12:45:40

这个似乎没多少约束价值呢!{:yx:}

孑然一身 发表于 2017-1-4 13:54:50

SB
规定

美丽风景线 发表于 2017-1-4 14:55:44

彩礼也要规定,怕是房事也要规定了,一个星期不得超过几次,一次不得少于几分钟。

千手涯 发表于 2017-1-5 10:15:10

无法执行

ryan 发表于 2017-1-5 11:31:24

二胎,独子,彩礼都是党指挥枪的具体表现。

salevan 发表于 2017-1-5 13:50:20

好事一旦被炒作反而成了干涉人民群众的坏事,这个事情我觉得ZF做的对,没有他们提出指导性办法,光靠人民群众自律只能是形成攀比、奢靡的的不良风气。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1-5 15:51:19

salevan 发表于 2017-1-5 13:50
好事一旦被炒作反而成了干涉人民群众的坏事,这个事情我觉得ZF做的对,没有他们提出指导性办法,光靠人民群 ...

这个不在乎规定,而在乎领导等的带头施行:我记得,早在上世纪,陆良政府就规定了结婚请客不准超过20桌,否则重税!可事实怎样?各领导没那个执行,税务更没有谁去课税……结果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请客之风越演越烈,临喜就请柬滥发、四处轰炸,有的没的一见就投且多多余善外加“晒礼挂单”,否则就利用手中之权给人脸色看、设办事后局,使一场很高尚、很严肃的情谊活动在很多时候成了一些人的敛财工具而没法制止!因此,对于风俗的治理,还是用得上孔夫子的一句老话:“德之不行,民风无改”啊!你说是不是这样?{: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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