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落字成伤。 发表于 2014-9-23 22:25:32

没看懂

1271915986 发表于 2014-9-23 22:26:09

足行天下 发表于 2014-9-23 22:35:44

本帖最后由 修脚小子 于 2014-9-23 22:55 编辑

城里殡葬改革,个人倒是觉得应该是要支持的,前几年,遇着白事么浪费就不说啦,哈哈动不动就封街道,特别是炮仗喽,礼炮车喽,最眦的是整些人又跳又唱的!还动不动就来个<今天是个好日子>!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9-23 22:45:15

1271915986 发表于 2014-9-23 22:26


现在,依理:该轮到事主家出来举证,证明人家主事单位“执法无依”了!这样,才算主事双方平等,做为看客的网友们才好下判断支持何方嘛。要相信:网友们看待问题还是会比较客观并有准绳的呢,是不是这样?!{:5_205:}

沧海桑田 发表于 2014-9-23 23:07:45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执法权和打人权吗?请出示执法权的法律授权或者委托执法授权依据。

炊事班的敏敏ylm 发表于 2014-9-23 23:08:03

    陆良的这个在县城街头“游丧”、“闹丧”陋习,大家是深受其害呀,真的是受不了了,扰民、交通堵塞得那个叫一个严重呀,7月15,在我们家里就买点纸的烧一烧给过世的亲人,在陆良可好,大操大办,那些烧给死人用的东西那叫一个精致,太铺装浪费了,拜托,在老人活着的时候多孝顺一点,不要死了为了攀比大肆浪费。面子害死人,陆良人民好多的“游丧”、“闹丧”陋习、不文明现象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陆良形象,可真真是让人深恶痛绝。
在去年,陆良专门成立了整治县丧葬陋习工作领导小组,他们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我记得电视台上都连续播放了一个月规范县城丧事活动的通告,向老百姓算清楚大操大办和勤俭办丧事两笔账,引导他们转变观念。
   在县城如果有居民去世,社区的信息员要迅速报告给居委会,社区干部会提前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丧事活动的通告》、《禁止丧葬演出等告知书》一并发给死者家属,并填写《中枢镇城区丧事出殡管理审批表》,认真研定发丧的时间和路线。同时社区干部会按照要求将活动时间、路线上报给领导小组,发丧头一天下午,工作组再次实地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及时劝告并纠正。发丧当天,联合执法工作组进行全程监督。
这就是一个严格、规范、合情合理合法、顺民意的丧葬改革!!!

沧海桑田 发表于 2014-9-23 23:08:35

同时请出示使用警械非法铐人的法律依据。

沧海桑田 发表于 2014-9-23 23:09:34

再同时请执法人员出示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警察请出示警官证。

沧海桑田 发表于 2014-9-23 23:10:45

1271915986 发表于 2014-9-23 22:26


这个可以说明什么?含糊其辞避重就轻可以掩盖过去吗?

炊事班的敏敏ylm 发表于 2014-9-23 23:12:53

可是咱们这家他们的做法是出殡时事主家属在县城文坛街仍然出现敲锣打鼓、放音响、拉手风琴等违规行为。当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中枢街道综治办及菜园社区干部制止时,事主家属态度蛮横,不听劝阻,针对上述情况,接着县民政、住建、中枢街道等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在城区春光路进行规范,但事主家属继续用5辆车拉着鲜花花圈、抬着祭帐游丧闹丧,5辆车呀!不按《通告》规定提前出城,导致交通拥堵,又一次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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