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6:32:36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1-18 16:49 编辑
小瘦瘦 发表于 2016-1-18 12:32
对于这次事件,虽然我在外地不了解实际情况,但是呢我感同身受,希望你们被抓的好好想想自己父母我跟你们 ...
恩怨分明的人,会感恩的人永远有好报!平安快乐!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6:40:26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1-18 16:50 编辑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1-18 13:20
你说的容易,现在的刑法典上没有这种可以随意判的可能啊!
是啊,连中国特色的劳教都被所谓的媒体炒了取消掉了,何为“劳教”,一般是犯了罪或者是犯了法达不到刑事处罚的标准而送去劳教,劳教最低六个月,最高三年。比如吸毒经过几次戒毒不改又被抓到的送劳教,比如多次偷盗(扒窃、小偷小摸)判不了刑的送劳教,中国之大,劳教会有极个别意外,而取消劳教只会使得违法犯罪更猖獗而已。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6:53:52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6:40
是啊,连中国特色的劳教都被所谓的媒体炒了取消掉了,何为“劳教”,一般是犯了罪或者是犯了法达不到刑事 ...
几家欢喜几家忧,百姓痛、贼者快。取消劳教后吸毒的高兴、小偷高兴,只是苦了大众百姓多受害了。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1-18 16:56:40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6:40
是啊,连中国特色的劳教都被所谓的媒体炒了取消掉了,何为“劳教”,一般是犯了罪或者是犯了法达不到刑事 ...
对于这些规定,普通的老百姓是不会了解的。他们直观的只会感觉:是与此相接触的第一接触人,而不管这人的来意善恶等等……所以,日常中听、看到这些号做“任性”的人或事,也就大可不必跟他们见劲就是了!{:yx:}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13:26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1-18 16:56
对于这些规定,普通的老百姓是不会了解的。他们直观的只会感觉:是与此相接触的第一接触人,而不管这人的 ...
是啊!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19:26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1-18 17:20 编辑
制定法律者何时才能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何时才能站在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场,何时才能站在真正打击严惩犯罪者的立场制定更好的法律,而不是像人们说的那样,受害者的损失(包括身体、心理、财产等)没人关心,犯罪分子倒是有很多人关心,关心他们的权力受没受到侵犯,关心他们有没有被警察打,关心他们给有被行刑逼供,关心他们吃得好住得好吗?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41:29
善解人_raNNz 发表于 2016-1-16 20:50
逮着人脏呢又不还受害着了吧
如果报了案破案后查实的,一律退赃,一律发还被偷抢盗之物品,每年退还财物无数,中枢、刑侦等部门每年举行甚至几次退还失主物品仪式,电视有报道,建议你要看看本地电视新闻,关心陆良的发展。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47:48
红颜知你 发表于 2016-1-17 09:53
这次估计是抢着警察他爹了,才会抓人破案,我看国家养的警察都是吃干饭的,
先生,你说错了,承蒙你关心,警察他爹基本上是七老八十的人了,一到晚上只在家呆着苦等儿子回家看看,怎奈“不孝”儿子警务在身只会让老爹老妈空等,他们却到处去找去抓祸害百姓的那些没爹妈养的干坏事的“干儿子”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50:12
红颜知你 发表于 2016-1-17 09:53
这次估计是抢着警察他爹了,才会抓人破案,我看国家养的警察都是吃干饭的,
警察也不哈哈吃干饭,要能哈哈吃上干饭首先要感谢你在这里的呼吁,而且警察为了埋伏、蹲守,有时只能吃干粮馒头。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1-18 17:54:22
剑兰 发表于 2016-1-18 17:13
是啊!
所以,坚持正面引导而不与其计较是必须或必要的。你拒绝了他们,实际也就摒弃了“大多数人”啊!{:yx:}